專業辦理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地址托管、銀行開戶、出口退稅、工商變更、公司注銷等業務(僅限廣州、深圳地區)
電話(微信):18565769935
已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納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前,須先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稅。清稅完畢后,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出具《清稅證明》,納稅人持《清稅證明》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
納稅人發生以下情形,應當向稅務機關申請清稅申報或注銷稅務登記。具體包括:
1.因解散、破產、撤銷等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
2.按規定不需要在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但經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的(包括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
3.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
4.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
5.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駐在期屆滿、提前終止業務活動的。
6.境外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項目完工、離開中國的。
7.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經國家稅務總局確認終止居民身份的。
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
(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
(2)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
因此,若是不屬于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前,須先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稅。
納稅人可通過登錄電子稅務局,選擇進入“清稅注銷稅(費)申報及繳納套餐”,根據納稅人類型,分別完成“企業所得稅清算報備”“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申報”“企業所得稅申報”“其他申報”“綜合申報”“財務報表報送”及“稅費繳納”等業務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