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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20年7月授予員工限制性股票200萬股,授予價2元,登記日公允價值5元,2021年7月員工達到業績解鎖條件,解鎖50%的限制性股票,流通日股票市價12元。
問題: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費用是否為200*50%*(12-2)=1000萬元。
2020年-2021年度等待期內計算的成本費用已納稅調增,2021年度達到解鎖條件的部分,是否應納稅調減1000萬元?
企業在限售股解禁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轉讓給其他企業或個人,其企業所得稅問題按以下規定處理:1.企業應按減持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計入企業當年度應稅收入計算納稅。2.企業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簽訂協議轉讓給受讓方,但未變更股權登記、仍由企業持有的,企業實際減持該限售股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納稅后,其余額轉付給受讓方的,受讓方不再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