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e)辦理公司注冊、代(dai)理記賬、地址托管、銀行開(kai)戶(hu)、出(chu)口退稅、工商變更(geng)、公司注銷等業(ye)務(僅(jin)限廣州(zhou)、深圳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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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shui)暫行(xing)條例》規定:
第(di)十條 下列(lie)項目的進項稅額(e)不得(de)從(cong)銷項稅額(e)中抵扣:
(一)用于(yu)簡易計稅(shui)方法(fa)計稅(shui)項(xiang)目(mu)、免征增(zeng)值稅(shui)項(xiang)目(mu)、集體(ti)福利或者個(ge)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wu)、服(fu)務(wu)、無(wu)形資產(chan)和(he)不動產(chan);
(二)非正(zheng)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yi)及相關的勞務和(he)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chang)損失的在產(chan)品(pin)、產(chan)成品(pin)所(suo)耗用的購進貨物(wu)(不包括(kuo)固定資(zi)產(chan))、勞務(wu)和交通(tong)運輸服務(wu);
(四)國(guo)務院規定的其(qi)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