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辦理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地址托管、銀行開戶、出口退稅、工商變更、公司注銷等業務(僅限廣州、深圳地區)
電話(微信):18565769935
根據內財稅[2021]1055號:“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以下簡稱兩稅稅額)為計費依據”,我公司今年享受了增值稅留抵退稅,實際退稅100萬,是否在留抵退稅后,后期繳納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基礎抵扣這部分實際增值稅退稅。我的依據是參照財稅[2018]80號《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城建稅的計稅依據也是實際繳納增值稅,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也是實際繳納增值稅,是否享受從水利建設基金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呢?因為水利基金是個部分地區有的,咱內蒙古這邊就有,能否給出明確的口徑?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稅務局 水利廳關于印發自治區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內財稅〔2021〕1055號)第二條的規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有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經營者,按上月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1‰計征,其中,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計征,利息收入不含金融機構往來收入;保險公司一年期以上返還本利的人身保險業務免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其他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6‰計征;各類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1‰計征。
2022年1月1日起,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以下簡稱兩稅稅額)為計費依據,乘以具體適用費率計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其中,2022年具體適用費率為1%;2023年起具體適用費率為0.5%。
依法實際繳納的兩稅稅額,是指納稅人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計算的應當繳納的兩稅稅額(不含因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兩稅稅額),加上增值稅免抵稅額,扣除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和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后的金額。
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是指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直接減征或免征的兩稅稅額,不包括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退還的兩稅稅額。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征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