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辦理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地址托管、銀行開戶、出口退稅、工商變更、公司注銷等業務(僅限廣州、深圳地區)
電話(微信):18565769935
資源稅納稅義務人是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請問這個開發方是指什么?具有開采權的那一方嗎?如果委托外部單位施工的,是委托方還是施工方呢?另外,對于政府方投資的隧道施工單位,爆破施工中出土的洞渣如果用于本隧道的地材原材料,是否需要繳納資源稅,由哪一方繳納?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懇請您的解答,十分感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三號)規定: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開發應稅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資源稅。
應稅資源的具體范圍,由本法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以下稱《稅目稅率表》)確定。
第五條 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資源稅;但是,自用于連續生產應稅產品的,不繳納資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