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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辦稅指南《8.1.2 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 5 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 5 萬美元,下同)符合條件的,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備案。其中“(5)保險項下保費、保險金等相關費用”無需備案。
請問我司在向境外客戶支付保險賠款時,是否需要進行稅務備案?如無需備案,但銀行要求我司提供相關備案表,應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三、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支付下列外匯資金,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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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保險費、賠償款。
屬于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的事項,請與銀行進一步溝通明確所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