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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4月份成立,6月底辦理的稅務登記。在此期間取得的辦公用品的專用發票,請問我公司在7月份辦理稅務登記并登記為一般納稅人,那么成立后稅務登記前的專票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 一、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因此,請參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