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辦理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地址托管、銀行開戶、出口退稅、工商變更、公司注銷等業務(僅限廣州、深圳地區)
電話(微信):18565769935
您好,老師!我司屬于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銷售的產品中,自產品屬于簡易計稅,代理的產品屬于一般計稅,收入主要來源簡易計稅的自產品。我公司為擴大規模租入廠房用于生產簡易計稅的自產品,請問,租入廠房的進項稅,是否適用于2017年90號文規定進行進項抵扣?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規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租入固定資產、不動產,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全額抵扣。”
因此,一般納稅人租入不動產,如果專用于簡易計稅項目的,進項不得抵扣;如果既用于簡易計稅又用于一般計稅項目,則可以進項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