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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連續12個月銷售超過500萬元,按照規定應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滿足《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的條件,在2019年12月31日前是否還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或者在小規模納稅人在連續12個月銷售超過500萬元,按照規定應轉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時,直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五、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因此,符合上述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感謝您的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