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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21年度有一筆房租收入未及時申報增值稅,在2022年4月15日修改了申報數據,是否在2021年評級是會判斷2021年度無營業收入呢?是否會根據無收入來確認為M級呢?謝謝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第三條規定,增設M級納稅信用級別,納稅信用級別由A、B、C、D四級變更為A、B、M、C、D五級。未發生《信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所列失信行為的下列企業適用M級納稅信用:
(一)新設立企業。
(二)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5號 )第四條第(二)款規定:本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
生產經營業務收入是指主營業務收入,不包括非主營業務的房租收入、變賣物品收入等。有無主營業務收入,根據稅務管理系統中納稅人在評價年度內有無向稅務機關申報主營業務收入的申報記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