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西省醫療保障局 陜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等六部門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陜醫保發〔2022〕17號)第六條:“稅務部門無信息的新增擬參保人員,或新參保年度需調整參保繳費地的人員,須持本人戶口本等戶籍地有效證明、長期居住地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具有特殊人員身份的須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前往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醫保經辦部門辦理參保登記,醫保經辦部門辦理參保登記后,提醒和指導參保人員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醫保經辦部門根捃稅務部門反饋的醫保繳費情況,及時為參保人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參保人及時享受醫保待遇。”
上游開具發票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品名不符合涉嫌虛開,能否向下游按照實際銷售貨物開具品名相符的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號)第八條規定,經稅務機關核對后退還納稅人留存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可以作為證明納稅人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憑據。
公司為駐項目部的員工租用民宅,發生的水電費沒有發票,需要什么原始憑證才能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開展有獎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7號)規定:“二、開獎和兌獎方式
......
(二)第二次開獎通過有獎發票管理系統進行搖獎。
你好!請問比如1-6月我司都有銷售貨物給客戶A,1-6月我司都會按全部的銷售收入正常申報繳納增值稅,但客戶只需我司提供3-4月的發票,1-2月和5-6月不需要發票,我司是否只需開具3-4月的發票?該客戶A經常是某些月份要求提供發票,某些月份不要求提供發票,針對這種情況,我司可否按客戶的要求操作?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國函〔1993〕174號)規定:“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等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6號)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的,應按規定開具免稅普通發票。納稅人選擇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可以。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紙質發票一致。納稅人以電子發票的紙質打印件作為稅收憑證的,無需要求銷售方在紙質打印件上加蓋發票專用章,但必須同時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全電發票電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