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自官方通知
尊敬的納稅人:
為了給您帶來更好的服務體驗,省局預約系統平臺將于2020年4月17日19:00至24:00進行升級維護。在此期間,預約功能將暫停服務,請您妥善安排預約事項的辦理時間。給您帶來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問:我們是廣州番禺一家企業,公司有一個發明專利轉讓給了廣西桂林一家企業。現已經進行了技術合同登記,想知道后續的免稅登記,辦理需要什么資料和流程?現在疫情期間,是否要去現場辦理?謝謝
答:1.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是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轉讓技術、研發服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業務活動。 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者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者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者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者技術開發的價款應當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 2.備案程序。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征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查。
我是四季公寓的房東,我把公寓出租給公寓管理公司,他們按月支付我租金并幫我扣繳個稅。1月,我通過某公益性社會組織向武漢捐了10萬元,我那時候不知道有優惠政策,現在2月了,還能辦理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您取得的財產租賃收入在個人所得稅中屬于分類所得,根據99號公告第五條規定,您發生的公益捐贈支出,可在捐贈當月取得的分類所得中扣除。當月分類所得應扣除未扣除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按照規定追補扣除。您可以在公益捐贈之日起9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更正申報追補扣除。如果您捐贈當月有多次分類所得的,應先選擇在其中一次分類所得中扣除哦。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以下簡稱“9號公告”)第一條規定,您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2萬元現金,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哦。同時,根據《關于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9號)(以下簡稱“99號公告”)第四條規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可以選擇在預扣預繳時扣除,也可以選擇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扣除。如果您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選擇其中一處扣除哦!
在疫情結束后允許補繳,期間不加收滯納金。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相關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20〕24號)的要求,對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延長期間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另外,根據相關規定,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補繳。
(一)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疫情防控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扣除。
(二)認定了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機構取得的捐贈收入等免征企業所得稅。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企業取得的用于疫情防控的專項資金,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的,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
(三)企業為防控疫情實際發生的各項合理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如果您需要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等業務,可通過以下“非接觸”式渠道辦理。
(一)企業:電子稅務局(企業登陸)-稅費申報及繳納-社保繳費
(二)個人:電子稅務局(個人登陸)-事項辦理-社保費;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微辦稅-個人業務-社保費
如果需要咨詢涉稅費問題,歡迎撥打廣東省稅務局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或者關注“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
如確需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業務,請您提前通過“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微服務——預約辦稅”預約辦理。也可通過“廣東稅務微信公眾號——微服務——便民服務——辦稅服務廳等候情況”或“粵稅通微信小程序——公眾功能——更多——辦稅廳等候查詢”查詢辦稅服務廳當前情況,避免前往人流量大的辦稅服務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廣東省內各辦稅服務廳將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對外服務。已預約1月31日、2月1日上門辦稅的納稅人,稅務部門會與您聯系,協助您預約其他時段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