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市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幫扶商事主體持續健康發展,市市場監管局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臨時延長滾動年報時限。即在疫情防控期間,商事主體無法按照規定時限報送年報的,報送截止時限可延至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日前,商事主體應當年報而無法按照規定時限報送年報的,不視為逾期未年報,不納入商事主體失信記錄。
市市場監管局將視疫情防控情況適時調整商事主體年報相關工作安排。商事主體在報送年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致電12315或12345熱線進行咨詢。
(一)稅務機關在人民法院公告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企業所欠稅款(含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滯納金及罰款。因特別納稅調整產生的利息,也應一并申報。
企業所欠稅款、滯納金、罰款,以及因特別納稅調整產生的利息,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為截止日計算確定。
(二)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至企業注銷之日期間,企業應當接受稅務機關的稅務管理,履行稅法規定的相關義務。破產程序中如發生應稅情形,應按規定申報納稅。
(一)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納稅人逾期不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處理。
納稅人負有納稅申報義務,但連續三個月所有稅種均未進行納稅申報的,稅收征管系統自動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并停止其發票領用簿和發票的使用。
(二)對欠稅的非正常戶,稅務機關依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追征稅款及滯納金。
尊敬的前海托管企業:
為積極配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感染疫情防范工作,全民抗擊疫情,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福田區稅務局華富路辦稅服務廳、八卦嶺辦稅服務廳、華強便民辦稅服務點、竹子林24小時自助辦稅區將于2月3日至2月9日暫停對外服務,2月10號起正常開放。辦稅場所暫停服務期間,車輛購置稅暫停辦理。第六稅務所業務暫由第五稅務所辦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紫竹七道6號)。
如您有特殊業務確有必要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請您通過微信“深圳稅務服務號”、電子稅務局、“@深稅”等預約辦稅渠道提前預約至竹子林辦稅服務廳辦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紫竹七道6號)。為減少納稅人在辦稅服務廳的停留時間,請您于預約時間前15分鐘內到達預約辦稅服務廳取號辦理。如您擬辦理的業務事項可通過網上辦理或推遲辦理,建議您選擇網上辦稅或推遲辦理,1月31日至2月7日涉及的違約記錄我局將統一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