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第三條規定能夠:“符合本公告規定并可按上述條款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申明并如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承諾書,并對相關資料及承諾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相關資料或承諾書,納稅人及扣繳義務人需留存備查。”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
一、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您好,不可以的。
文件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0號)規定:“一、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生物制品銷售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 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相關規定,增值稅稅率:(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9%。(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3%。(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因此,您可查看上述文件的相關規定。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適用稅率為9%。
按照財稅【2016】140號文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時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支付的拆遷補償費用也允許在計算銷售額時扣除。請問這里的拆遷補償費除了以貨幣支付所形成的拆遷補償費,是否還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以拆遷還房的形式支付所形成的拆遷補償費?
境內自然人“甲、乙”為境內A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A合伙企業的名義對外投資境內B公司40%股份。
按照相關稅法規定,在B公司分配股利時,最終是由“甲、乙”按照股息紅利所得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現求證:
1、納稅地點是哪一個?B公司所在地、A合伙企業所在地。
根據財稅〔2018〕80號 《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因此,市級政府發放給個人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補貼和青年人才支持計劃補貼需要合并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您好! 我公司是一家一般納稅人生活服務類企業。2020年1-4月,因我公司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一直未享受生活服務業面征增值稅的政策。2020年4月末,我公司按稅局要求做了放棄“生活服務業免征增稅政策”的備案。
后來關注到“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五條的規定,按照9號公告,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享受該政策的起始時間,并且在享受增值稅免稅、減稅政策后,才能申請放棄減免。而我公司在做放棄備案前并不清楚9號公告,稅務局也未做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