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因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應截止到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多家公司取得工資收入,每家公司能否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待年底匯算清繳后由個人選擇計稅方式,再對個人所得稅進行多退少補調整?
請參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規定:“三、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第二十三條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因此,本期納稅期期滿時,在次月納稅申報期內申報納稅。
據財稅〔2018〕57號,第五條,上述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不適用于房地產轉移任意一方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情形。
請問:
1.房地塊開發企業如何定義?
2.如其他情形都符合,房地產轉移中的一方原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后不再經營需要,企業重組時已不再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滿足上述政策?
A民辦學校整體吸收合并B民辦學校(B學校的全部資產、員工、債權、債務均由A學校承接、B學校注銷),合并后舉辦人為原A學校的舉辦人),B學校的資產主要有土地、教學樓等。請教:涉及的契稅、土地增值稅、增值稅等稅收能否減免?謝謝!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2.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可聯系主管局確認是否可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開通填寫負數權限,若可開通權限,對應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填寫負數。若無法開通可到主管局辦稅服務廳進行申報。
綜上所述,請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執行。
我公司2018年2月取得房屋租賃發票,當月增值稅發票已經勾選認證,但是會計入賬時未入賬抵扣,現發現該問題后,是否可以繼續抵扣進項稅金,煩請稅局領導指點。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您好,請參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一、銷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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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詢一下: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乙方(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于2016年12月簽訂房建工程施工合同(一般計稅項目),合同約定甲方自行采購全部材料,乙方清包勞務,實行簡易計稅,乙方開具3%稅率專票。2019年10月雙方根據市場因素重新約定:即日起重新編制預算價,該項目剩余工程量由乙方包工包料施工。請問:2019年10月起工程價款是否可以開具9%稅率專票?9%稅率專票是否符合財稅[2017]58號文?希望平臺盡快回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