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的律師事務所是否可以適用財稅〔2016〕140號第十二條之規定,選擇按照3%的征收率簡易計稅方式計算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140號
您好!請問我2021年按我們當地的標準領取了生育津貼,單位沒有給我做免交個稅處理,我在年終匯算時還可以享受免交個稅嗎?如果可以免,我在手機個稅APP哪里可以填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文件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現就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我公司委托A公司代銷商品,代銷協議約定A公司按固定價格向客戶銷售代銷商品,我公司按代銷商品款的5%向A公司支付代銷手續費,并由我公司向客戶開具發票。請問:我公司與A公司結算時如何開票?能否由A公司向我公司開具代銷服務費發票結算代銷手續費,我公司不向A公司開具銷售發票,只向客戶開具發票。A公司僅就代銷手續費申報繳納增值稅,我公司就商品銷售收入申報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稅發(2009)31號文第三十三條企業單獨建造的停車場所,應作為成本對象單獨核算。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形成的停車場所,作為公共配套設施進行處理。請問對此理解是否如下:連著地上建筑物建造的地下可售產權車位,作為公共配套設施處理,不保留成本?
根據國家發改季關于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有關文件和《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1〕544號) 規定,我公司委托售電企業代理我公司的購電業務。我公司目前正與售電企業協商,若售電企業從我公司的代購電業務中取得了經濟利益,我公司將按50%享受結算分成。
未建立工會組織的繳費單位按照繳費基數的2%,通過稅務機關全額繳納工會籌備金。 自2018年2月1日起,暫免征收三年工會籌備金。請問該政策是否繼續執行?
未建立工會組織的繳費單位按照繳費基數的2%,通過稅務機關全額繳納工會籌備金。 自2018年2月1日起,暫免征收三年工會籌備金。(該政策2021年1月底已執行到期,2月申報時是否應該繳納工會籌備金還未下發具體文件,需要咨詢工會。請根據工會對于政策的解答結果,核實自己的費種認定是否有問題,如有問題,提請工會組織聯系主管稅務局進行修改。)
請參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第一條規定:“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將污水排放至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場所,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但有部分應稅污染物超標的情況,其他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排放口是否可以依法享受減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六十一號)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6條中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是不是指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您好!請問個體工商戶美容店,稅務局核定的定期定額戶,每月交幾百元個人所得稅。在這種情況下,需不需要辦理公戶,需不需要建賬?日常預收顧客款項,是否屬于不征稅收入?給顧客提供服務時,按每次消耗金額計入收入,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