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1年8月和9月分別在網上繳納了2021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后,去晉中市榆次區稅務局索要交費電子稅票,工作人員告知無法提供,只能提供繳費證明,請問確實是這樣嗎?如果是這樣,為什么提供的繳費證明第二欄還有“電子稅票號碼”?
請問一下:
1、農村繳的合作醫療和企業的社保是否沖突??
2、農村合作醫療為什么無法查詢到?
3、農村合作醫療繳的費用,即使不使用也會每年清零嗎??(因為每年都交,新農合本本換成卡后上面的錢沒有了)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通告》規定, 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地方稅務機關依法履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申報征收、清欠、檢查和處罰等職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中的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二、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將核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費額傳遞給地方稅務機關,作為地方稅務機關據實征收的依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費額,在規定時限內向地方稅務機關足額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由繳費人按照政策規定直接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三、……繳費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銀行批量扣費等途徑和方式,進行多元化繳費……
本人2009年在深圳富士康上班,每個月公司都有代繳社保,從工資里面扣出。然離職時正巧遇到政策變動,錢取不出來,還需要填報轉回老家,當時沒有填報。現在社保繳納不上去,查無此人!很是焦急!忘能得到解決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通告》規定, 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地方稅務機關依法履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申報征收、清欠、檢查和處罰等職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中的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二、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將核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費額傳遞給地方稅務機關,作為地方稅務機關據實征收的依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費額,在規定時限內向地方稅務機關足額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由繳費人按照政策規定直接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三、……繳費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銀行批量扣費等途徑和方式,進行多元化繳費……
我家有兩位老人,均已領取60歲以上的養老金。村上的收費人員說,我們這些年輕人不交養老保險,對應的父母無法領取每月國家給予的養老金。有這種法律規定嗎?
另外我們在工廠務工,每月給國家交的都有社保(養老,醫療,等等),這不是相互沖突嗎?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通告》的規定,……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改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稅務機關依法履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申報征收、清欠、檢查和處罰等職責。……二、社會保險費改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將核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費額傳遞給稅務機關,作為稅務機關據實征收的依據。
因此,靈活就業人員應按照社保經辦機構傳遞的征繳計劃按期繳納。社保經辦機構已經傳遞征繳計劃的,您可直接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線上渠道辦理繳費;如果社保部門未傳遞征繳計劃的,則需要聯系社保經辦機構傳遞計劃后進行繳納,稅務機關是根據社保機構出具的補征計劃補征社保費。社保熱線電話12333。
戶口所在地安福,長住地址吉安市青原區,失去上一份工作,現任工作目前不辦理職工醫保,為什么青原區不能辦理職工醫保靈活就業,青原區醫保局強制要求回安福辦理,安福醫保局說不能辦理靈活就業職工醫保!同屬吉安市,醫保局為什么有這么大差距的處事方式,目前屬于無醫療保障階段,我該怎么辦,如何求助辦理靈活就業醫保?!
目前城鄉居民可以通過辦稅服務廳、自助辦稅終端、商業銀行柜臺、手機APP、社區村組等渠道,采用銀行轉賬、批量扣款、現金等多種方式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大部分地區采取集中方式征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收期多為9月至12月。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時間暫未通知。具體可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通告》規定,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地方稅務機關依法履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申報征收、清欠、檢查和處罰等職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中的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二、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將核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費額傳遞給地方稅務機關,作為地方稅務機關據實征收的依據……
因此,社保費繳納由社保部門核定傳遞計劃,稅務部門負責征收。根據您的問題描述,變更參保方式屬于社保部門政策問題,建議您咨詢社保機構,服務熱線為12333。
我公司為員工繳納了基本醫療保險,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因操作不當,導致受傷的醫療費用,公司予以報銷,該報銷可以稅前扣除嗎
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4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