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之間轉讓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商標權需要繳納預提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嗎?
法規依據分別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我公司以自有的公寓樓租賃給高校學生,為高校學生提供租賃服務,現想問幾個問題:
1.公司應該向學生直接收取還是向學校收取,考慮幾個因素:公司是否具備資格收取,學生是否認可公司開的發票
2.按照相關的政策文件,我們的增值稅、房產稅、土地稅是否享受相關的減免
根據《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規定:
3.25.1—116 誤收多繳退抵稅
四、辦理材料:tgzl
1.《退(抵)稅申請表》4份
您好,我司是北京建筑企業,預備在山西大同承接一EPC項目,業主要求合同將設計,施工,大型設備購買簽訂為EPC
合同,則我司需要向業主提供6%的設計發票,9%的建筑服務發票以及13%大型設備銷售發票,由于我司主業是建筑服務,大型設備也是從機械廠商購買獲得,請問貴局是否認可此類發票開具,我司是否有納稅風險?謝謝
我去年9月份網上夠買電動自行車,當時本地還未要求上牌所以沒有開發票,賣家說以后需要可以找他們補辦的。現在本地要求上牌了,我沒法提供發票上不了牌,購買的網店也關閉了想找商家補辦也不行,我有電動車及格證,銷售單和網店購買商品的訂單,能不能直接到稅務局或者網上補辦發票呢?
川國稅函(2015)290號
四、對于已在國稅機關辦理識別號變更的“三證合一”換證戶,取得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作為納稅人識別號后,原發票專用章繼續使用,國稅機關在鑒定、驗看加蓋有該發票專用章的票證時,承認其法律效力,不得強制要求納稅人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
蕪湖土地競拍,采用“限地價,競義務教育金”形式,請問,該義務教育金(開具的是省級非稅票據):
1、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能否作為土地成本項目在增值稅中做銷售額遞減?
3、能否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列入土地出讓金列進行清算扣除?
全國90%的省份都能網上打印個人納稅記錄,為何河北不能打印?什么時候能網上打印?必須得去稅務局打印么?跑了3趟了都沒納稅顯示,個人稅務APP已經顯示了,希望政府用心建設網站,便利納稅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個人所得稅<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調整為<納稅記錄>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5號)規定:
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98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分檔減繳政策。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是指繳費人的費款所屬期還是申報期?
我公司準備轉讓一塊2009年取得的不動產,但是由于以前的憑證意外丟失,無法提供當時取得這個不動產時的所有票據。根據財稅2016年36號文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和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