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唐山勒泰城小區購買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簽訂并已備案,開發商不動產銷售發票已開具,款項已支付,房屋目前已交付使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八條“條例所稱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約、協議、合約、單據、確認書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憑證。”規定,所購買商品房符合契稅納稅義務發生條件。
第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于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文件附件:《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規定,第二章 增值稅發票開具基本規定,第一節 納稅人開具發票基本規定。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發生應稅行為,使用新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您好,我于前日網上留言咨詢土增稅問題“問題內容:您好,我單位系工業企業,現轉讓舊廠房,該廠房入賬憑證為施工企業開具的廠房建筑發票,請問計算該廠房轉讓的土地增值稅時廠房建設成本是否可以列為扣除項目?”
貴司回復:“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規定:“二、關于轉讓舊房準予扣除項目的計算問題
1,我的房子是我和前妻16年買的,產權證寫的我兩個人的名字,19年我倆已離婚,離婚協議表明房子歸我,但是因為當時沒有還清貸款,就沒辦理房子過戶。請問我這種如果辦理產權證減名,還清貸款后,需要帶什么的材料去辦理?需要前妻到場嗎?有什么費用要交嗎?
我公司有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兩種增值稅納稅方式,經營租賃的不動產以及發生的裝修費進項稅額是否可以全額抵扣?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我公司進行審計,發現了2019年1月份認證了一份發票,于3月份進行的申報抵扣,3月份可以申報抵扣嗎,現在有了2019年45號文,第八條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執行,已處理的事項不再調整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不用進項轉出了?
我司有支付給自愿者一些勞務報酬,有一些比較小額的是否也需要開具發票才能稅前扣除?
有了解到若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廈門這邊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具體是多少?
因您的問題前提條件不明確,以安徽省內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為例:
根據安徽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9號規定:“三、股權轉讓所得申報管理
(一)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到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或扣繳申報手續。
外貿企業開展進料加工貿易 ,保稅進口部分料件,委托生產企業加工裝配成品出口,其中采用部分生產企業自產的配件和材料,是否可以辦理出口退稅?應如何辦理?當地的稅務部門答復,進料加工貿易項下,只能辦理加工費的退稅,采用的國內料件不能予以退稅。我們的項目進口料件的成分只占成品的20%國產料件占80%。以進口帶動和促進出口,國家開展進料加工貿易的初衷和根本目的,當地稅務答復對嗎?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政策?
如果自然人投資者從我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登記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產品中獲得分紅(非保本非貸款利息性質)及贖回時有收益,那么投資者獲得的分紅及收益是否需要交納個稅?是否由我司代扣代繳其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