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征繳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5號)規定:“一、退費業務辦理。城鄉居民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本公告簡稱城鄉兩險)。繳納城鄉兩險因本人重復繳費需要辦理退費的,實行‘人社(醫保)受理、人社(醫保)退還’的方式辦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規定,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第七條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因為無法判斷您的具體情況(從事什么職業、取得什么收入項目、涉及哪些稅種的申報納稅),無法作出回答和指引。建議您先咨詢學校需要什么稅種的納稅證明;其次,如果您有任職的單位,建議您具體和您單位的財務人員對接處理;如果您沒有任職單位,建議您先咨詢您打零工次數最多地方(或者代開發票最多)的稅務機關具體咨詢。
我家失地農民證丟失,聽說補辦要好幾個月,等不確定時間問題。現在聽說新規年滿16周歲的失地農民都必須參保在12月31日之前,國家只給補貼參保15年從今年算起,現在我補辦也來不及今年的參保,請問這種事情怎么辦?等于浪費一年補貼了,有什么辦法教教我
在支付寶“武漢人社”操作欠費補繳后在楚稅通通過流水號查詢到繳費信息進入繳費界面點擊繳費提示無有效的社保戶登記信息。提交在線客服兩天了還未有人聯系處理,盼盡快有技術人員聯系解決,急!!
由于留言咨詢的問題內容和答復內容是在互聯網上公開顯示的,在有針對性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所需要提交的個人證件號碼:(身份證號碼+姓名)涉及到個人隱私方面,為了保障納稅繳費人的隱私安全,建議您先按照以下問題格式要求搜集齊全相關信息,再撥打湖北稅務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或者通過在線咨詢進行反映,我們將在第一時間按照工作流程盡快處理。
個人報送問題格式如下:
問題描述:
證件號碼:(身份證號碼+姓名)
業務險種:
核定單號:(有就寫)
屬期金額:(城鄉醫保這種可以不寫)
繳費渠道:
統籌區(經辦機構/參保地):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通告》(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通告)規定,一、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改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稅務機關依法履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申報征收、清欠、檢查和處罰等職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中的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
根據天津市總工會最新通知文件,自三季度起,尚未籌建工會組織的單位,暫不通過稅務部門代收工會籌備金;籌建工會組織的單位,在經上級工會組織批準確認,并由總工會增加工會經費(籌備金)稅費種認定后,再申報繳納建會籌備金。
目前繳費方式有以下幾種您可自行選擇:1、通過微信公眾號繳費(微信搜索“河南稅務”公眾號,點擊“微服務”-社保費繳納-城鄉居民醫療);2、通過支付寶繳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繳費-城鄉居民醫療);3、通過“網上稅務局”APP軟件繳費(下載安裝網上稅務局APP-社保-城鄉居民醫療);4、通過稅務部門納稅服務大廳窗口、自助辦稅終端繳費。建議您再次嘗試繳費,若繳費中出現問題,建議具體描述錯誤問題情況聯系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12333社保熱線核實確認。
如果是社保數據核定方面的問題。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9〕33號)文件第六條規定,穩步推進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暫按現行征收體制,繼續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應繳費額、稅務部門征收,待條件成熟后移交稅務部門。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通告》第一條規定,自2017 年1月1日起, 河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地方稅務機關依法履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申報征收、清欠、檢查和處罰等職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中的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部分自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二、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將核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費額傳遞給地方稅務機關,作為地方稅務機關據實征收的依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費額,在規定時限內向地方稅務機關足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