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采用簡易計稅,是否可以扣除分包款后按3%征收率預繳稅金,如果簡易計稅的建筑服務是清包工的分包工程,也還可以扣除分包款后的差額預繳稅金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附件2:(七)建筑服務。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簡易計稅工程項目對鋼結構進行專業分包,鋼結構單位分別開具金屬制品發票和建筑服務發票,我項目是否能按全額分包款(鋼結構發票金額和安裝金額)差額扣除該分包金額后預繳稅款。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
上述憑證是指:
(二)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所在縣(市、區)、項目名稱的增值稅發票。
一般納稅人企業于2016年4月30日簽訂合同,承租一處商業廣場,租期于2016年5月1日開始,租期10年,該企業轉租收入可否申請辦理簡易計稅?開票如何開具?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附件2:……一、……(九)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二、根據《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規定,第三條 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一)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二)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按照3%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三、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定,二、 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六、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四、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九、 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
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關于做好增值稅發票使用宣傳輔導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規定,附件: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二章……第一節……四、納稅人應在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十一、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的;(二)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三)部分適用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規定的:……
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規定,增值稅發票開具……(五)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因此,對于不動產轉出租的,按前一次租賃合同的簽訂時間確定不動產“取得”時間,即:一般納稅人將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將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不能選擇簡易辦法征稅。您單位應在發生上述增值稅納稅義務時,按照適用的稅率或征收率如實開具發票。出租不動產,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具體事宜您可聯系主管稅務機關進一步確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按照經紀代理服務繳納增值稅,其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托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增值稅按差額征稅及簡易計稅不需備案。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三小點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6.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7號第二條、財稅〔2009〕9號文件第二條第(三)項和第三條“依照6%征收率”調整為“依照3%征收率”。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攤開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七)建筑服務。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我公司現從事經營活動的物業為山西千禧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禧集團”)擁有的位于太原市小店區長風街115號的建筑物中的部分區域(以下簡稱“租賃物業”)。2011年9月1月,千禧集團與我公司簽署了《物業租賃協議》。根據該協議,我公司成為租賃物業的承租方,在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內實際使用該租賃物業,并向千禧集團支付租金,由千禧集團向我公司開具租金發票。
我公司將取得的部分不動產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全面“營改增”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公告第三條第一點的規定我公司轉租2011年11月15日已實際取得的不動產,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且已備案。
老師您好,項目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房地產新項目,是否應在項目所在地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3%預征率預繳稅款后,回機構所在地按一般計稅方式申報納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是否應在項目所在地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3%預征率預繳稅款后,回機構所在地按簡易計稅方法申報納稅? 上述問題稅法中未明確,請老師給予解答為謝!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文件規定:"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我公司沒有藥品經營許可證,但是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里面有“6840體外診斷試劑”這一項,我上游企業適用“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制成的生物制品簡易征收3%”,我銷售該產品,是否也可以適用3%簡易征收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