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為一家銀行,為客戶辦理了票據貼現,票據到期后未能兌付。我單位計劃將該票據虧損賣出(票據本金為100萬,50萬轉讓)。問題:票據是否屬于有價證券?轉讓價差部分-50萬可否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我司主營業務是國際運輸貨運代理服務,現公司以無船承運人的身份承接出口的業務,那針對這個無船承運人的所承接的業務,具體的增值稅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4)第三條規定:境內單位和個人以無運輸工具承運方式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由境內實際承運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的經營者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的規定:"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六、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7號)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現將稅法施行后繼續執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具體操作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有關規定執行。"因此,符合此條件的小規模納稅人即使代開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享受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減半政策。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轉讓未完工在建工程(已辦理項目立項,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在計算增值稅銷售額時,是否可以按轉讓全部價款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般納稅人一次性轉讓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一次性扣除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規定:“五、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老師您好:我是一家房地產企業,購得一塊土地,土地上有在建工程,因業務需要我公司將該土地上的在建工程拆除,請問老師該在建工程成本和相關拆除費用是否可以在新建項目的土地增值稅前扣除,謝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8號)的規定:“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收到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是否有報銷時效要求?
2.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是否有報銷時效要求?
3.發票是否可以跨年報銷?例如:12月收到的發票是否可以在1月進行報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附件1……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附注: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1.貸款服務。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占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后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二)不征收增值稅項目。……2.存款利息。……
老師您好,商業綜合體產權人向經營戶出租場地,同時提供商場物業管理服務。為提升商業體形象和經營戶相關技能水平,在此基礎上產權人委托第三方對商業綜合體的經營戶進行市場化管理(包括經營戶的技能提升、營銷咨詢、培訓和管理服務等等)。
因此,由產權人、第三方、經營戶簽署三方協議,產權人收取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第三方收取管理服務費。
請問上述增值稅納稅對象和稅率是否為:產權人按照“不動產租賃服務”稅率9%、“物業管理服務”稅率6%分別申報增值稅;第三方按照“管理服務費”6%申報增值稅?
我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目前開發的項目暫未交付業主,按實收款申報增值稅預交稅款,因公司資金周轉困難,難以按時繳納稅款,請問我司是否可用增值稅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應預交稅款的欠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進項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2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