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們是一家集團母公司,我們的子公司A因近期業務較多,集團擬派駐子公司B的員工臨時支持A公司工作,擬定臨時支援期間的工資由B公司發放。這些員工的勞動合同是跟A公司簽的,B公司可以按照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稅嗎?如果不能按工資薪金扣稅,那是否按勞務扣稅?是否需要這些A公司員工向B公司開具勞務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集團內A公司與B公司之間根據具體業務進行結算的,應由提供服務一方根據具體應稅行為開具發票。
您好 在辦理個稅抵扣,大病專項扣除時,平頂山稅局人員表示電力醫保不予抵扣(以醫保系統無數據為由),至今沒有解決,導致現在無法辦理抵扣個稅。已臨近截止時間,期待領導為群眾辦實事,滿足群眾合法訴求!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第十一條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第十三條 納稅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資料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第三條 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三)大病醫療。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第十七條 納稅人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患者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與納稅人關系、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總金額、醫保目錄范圍內個人負擔的自付金額等信息。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大病患者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復印件,或者醫療保障部門出具的納稅年度醫藥費用清單等資料。
因此,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納稅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復印件)等資料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具體涉稅事宜您可聯系主管稅務機關進一步確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規定:
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一)交通運輸服務。
交通運輸服務,是指利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1.陸路運輸服務。
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規定:“國務院批準,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參保單位應如實向稅務機關申報參保職工的上年度(2020年1-12月,下同)月平均工資,作為社會保險2021年度繳費工資的依據。工資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國家統計局1號令)執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一條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稱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是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港口碼頭、機場、鐵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電力、水利等項目。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規定,第一條 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單位 土地增值稅以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清算,對于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額。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條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2.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3.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1.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3.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4.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三、非直接銷售和自用房地產的收入確定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產品用于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等,發生所有權轉移時應視同銷售房地產,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順序確認:1.按本企業在同一地區、同一年度銷售的同類房地產的平均價格確定;2.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當年、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值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官方網站發布的《辦稅指南》規定,1.2.9.3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注銷發行【二、事項類別】網上辦理:否……【三、辦理條件】納稅人發生清稅(注銷)等涉及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需注銷發行的,稅務機關在增值稅稅控系統中注銷納稅人發行信息檔案。需收繳設備的,收繳納稅人稅控設備。……【五、辦理材料】1.《清稅申報表》,1份,條件報送(納稅人因清稅(注銷)而注銷發行稅控設備的,報送的資料為《清稅申報表》) ……2.稅控設備,1份,必報……3.經辦人身份證件,1份,必報……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4號)規定: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