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境外企業A,協議約定是1000萬人民幣在交割日等值的美元(假設當年匯率折算,實際支付款項是150萬美元)去買境內企業B的5%股權,后續出售時,A的成本是1000萬人民幣,還是150萬美元按照37號文規定的申報日前一天的匯率折成現在的人民幣金額?雖然A當年實際使用150萬美元打款來買股權的。但是根據37號文的精神,是不是可以用1000萬人民幣來“計價”。計價幣種是否和實際支付幣種為兩個概念?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四、扣繳義務人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支付或計價的,分別按以下情形進行外幣折算: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規定,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二)用于交際應酬;(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對外捐贈;(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規定:
第七十八條 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繳稅款退稅,不包括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結算退稅、出口退稅和各種減免退稅。
退稅利息按照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當天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我司為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開發過程中需要建設回遷安置用房,回遷安置用房的立項是村委會,土地證權利人也是村委會,我司只是建設認。此種情況是否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稅? 如需要,使用的政策是那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布)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檢發《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第四條規定:“關于納稅人的確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新開企業里稅費認定的,其他收入,的工會籌備金按月在那里申報,這個是必須申報的嗎?
根據《河北省工會經費代征管理暫行辦法》(冀工發〔2008〕4號)規定:
第四條 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向同級地方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全額委托稅務部門代征;開業投產滿一年仍未成立工會的單位,應按月向上級地方總工會繳納工資總額2%的工會籌備金,同時委托地方稅務部門代征。
保險公司根據企劃方案,給符合業績獎勵標準的保險代理人(公司業務員,非合同制)獎勵旅游服務或物品獎勵,是否要視同銷售?
關于“保險代理人”視同銷售問題,在這個平臺上,江蘇、山東以及我們省都咨詢過,但是回答答案不一樣,希望政策上全國能夠統一,準確答復,謝謝。
您好,保險公司給業績符合獎勵標準的保險代理人(非雇員)提供相應實物獎勵,購進貨物給予保險代理人獎勵屬于將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該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應作視同銷售貨物,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保險公司給業績符合獎勵標準的保險代理人(非雇員)提供相應旅游等服務獎勵,且實際服務提供方不是保險公司的,屬于交際應酬情形,不需要視同銷售處理,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您所提供的附件因文件損壞無法打開,如您有更多問題,可補充問題后重新提交,或撥打12366進入咨詢。
你好,我公司2019年開給客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客戶昨天說發票聯找不到了,讓我們紅沖,但是沒有發票聯我公司肯定沒法紅沖,發票管理辦法中也未對此做出規定,我公司該怎么解決?求回復!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規定,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第三十六條 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收到一張紙質增值稅普通發票,銷售方的開戶行及賬號、地址電話沒有填寫,請問這張發票合規嗎?請注意是“銷售方”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票面銷售方信息應開具完整。
文件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強化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652號)中關于“一、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等與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支出的稅前扣除問題”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問題咨詢:我公司是一家制造業單位,企業有些員工在辦理退休手續時發現,公司存在漏繳納該員工2020年之前年度任職期間社保費用的情況,需要先把任職期間漏繳納的社保費用補繳后方可辦理退休手續。請問,員工尚未辦理完畢退休手續,補繳任職期間的社保費用能否在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時稅前列支?
備注:5月27日12366納稅服務平臺給予的問題回復,并不是針對此問題的答復,答復內容為開票發票問題,與提問問題不符,故針對本問題繼續提問。
根據《辦稅指南》規定,1.5.1.1稅收完稅證明開具【二、事項類別】網上辦理:是……【三、辦理條件】1.稅收完稅證明是稅務機關為證明納稅人已經繳納稅款或者已經退還納稅人稅款而開具的憑證。稅收完稅證明分表格式和文書式兩種。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是指稅務機關按規定要求為納稅人開具相關納稅證明文書的業務活動,其適用范圍是:……(1)通過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完成稅(費)款的繳納或者退還后,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代售人、繳費人需要紙質稅收票證的,稅務機關應當開具。……【五、辦理材料】……2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自然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