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可以查詢購房發票的信息嗎?
有時候需要購房發票信息,購房發票又不在身邊,想問下,可以通過身份證,手機號等信息查詢下購房發票。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規定,第三十三條 用票單位和個人有權申請稅務機關對發票的真偽進行鑒別。收到申請的稅務機關應當受理并負責鑒別發票的真偽;鑒別有困難的,可以提請發票監制稅務機關協助鑒別。在偽造、變造現場以及買賣地、存放地查獲的發票,由當地稅務機關鑒別。
養老繳費直接通過首頁的社保繳費進行,未通過微社保,在微社保上查詢不出繳費記錄,這是否繳費成功,是否需要重新操作
微稅保是河南省稅務局為方便我省城鄉居民自主繳納城鄉居民“兩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而開發的一款微信小程序,具有免安裝、易上手的特點。點擊“繳費查詢”,可實時查看繳費信息。河南稅務微信公眾號“社保費繳納”模塊支持靈活就業繳費人、城鄉居民兩險(養老、居民)繳費人繳費,同時支持城鄉居民養老繳費人往年補繳單繳費。支持自然人繳費人代繳。
因此,如您需要繳納當年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則微稅保和社保費繳納模塊都可進行繳費,如發生交費后查詢不到的情況,建議您到就近的辦稅服務廳,在自助打印機上,可以打印繳費明細。
根據合肥最新土拍規則,對于土拍中配建的公租房,政府以2500元每平的價格進行回購,該部分在土增稅清算時是否可同其他可售部分合并清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1號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增值稅清算(以下簡稱清算),是指納稅人在房地產開發項目符合清算條件后,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計算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填寫《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清算資料,辦理清算申報,并依據清算申報結清該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
您好,我買了車,4S車店給我開的是個人發票,賬置稅也是交的個人的,現在我要上廣東惠州車牌,居住證辦不下來,我現在要4 S車店把發票改成公司的,上公司車牌,那購置稅要去退了重新用公司交稅嗎?
已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發生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以及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情形的,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車輛購置稅。 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或銷售企業,納稅人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的,應退稅額不得為負數。
辦理材料如下:
您好,我們是藥品批發企業的一般納稅人,我們申請了生物制品的簡易征收,請問,是所有生物制品都必須按照簡易計稅辦法繳納增值稅,還是可以按照生物制品的品種分別選擇是否按照簡易計稅辦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0號)規定:
一、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生物制品銷售額和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藥品經營企業,是指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獲準從事生物制品經營的藥品批發企業和藥品零售企業。
二、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制品,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計稅方法。
我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實繳資本200萬元,A股東持有2.5%的股份,對應注冊資本12.5萬元,實際出資5萬元。公司凈資產150萬元。
A與B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A股東將其持有2.5%的股份轉讓給B, 轉讓價5萬元,剩余7.5萬元的出資義務由B承擔。A與B無親屬關系,近1年內也沒有其他股權轉讓行為。
我司查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后,認為轉讓價格5萬元(對應凈資產份額3.75萬元),股份原值5萬元,不需要繳納個稅。
我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實繳資本200萬元,A股東持有2.5%的股份,對應注冊資本12.5萬元,實際出資5萬元。公司凈資產150萬元。
A與B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A股東將其持有2.5%的股份轉讓給B, 轉讓價5萬元,剩余7.5萬元的出資義務由B承擔。A與B無親屬關系,近1年內也沒有其他股權轉讓行為。
我司查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后,認為轉讓價格5萬元(對應凈資產份額3.75萬元),股份原值5萬元,不需要繳納個稅。
我們是房地產企業,在計算增值稅時,按照文件規定扣除的土地價款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土地價款。我公司在招拍掛時,政府以獎勵的形式給我們支付100萬,但沒有政府文件規定用途,也不符合不征稅條件且也沒有明確表明該款項為土地返還款。那么,我們扣除的土地價款應該以招拍掛價格還是以扣除100萬后的價格計算?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規定, 第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第五條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第六條 在計算銷售額時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土地價款,應當取得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第七條 一般納稅人應建立臺賬登記土地價款的扣除情況,扣除的土地價款不得超過納稅人實際支付的土地價款。……
我公司為批發、銷售農副產品的小規模納稅人,不生產農副產品。財稅[2012]75號 與財稅[2011]137號 針對農副產品蔬菜和鮮活肉蛋產品的增值稅免稅政策,未限定納稅人身份。
小規模符合的商品也是可以享受免稅政策的吧?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我司為一家直銷公司,因工作性質招募了一批直銷員,這些直銷員與我司簽訂了《推銷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中明確說明直銷員與我司并非雇傭關系,且直銷員也不受我司的指揮、領導與控制,我司會跟據直銷員的業績情況為其發放勞務報酬,請問這些直銷員屬于我司的正式職工嗎?是否需要將其勞務報酬與我司正式職工的工資合并計算繳納殘保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規定:“第八條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