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給我公司提供地形圖測繪服務,開給我們的發票貨物名稱:不動產*地形圖測繪費 。我們認為應該是 現代服務*地形圖測繪費 ,客戶說他們在稅務局代開也是選擇不動產。請問,客戶開票是否正確?我們是否可以接收這張發票?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第二十一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和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個人為某單位清掃垃圾共2000元,窗口辦稅人員告知要按勞務報酬20%征收個人所得稅,又要單位代扣代繳。清掃垃圾本身收入就很低,一般都是低收入人員,按20%征收個人所得稅是否正確?稅率是否高了?單位又不愿代扣代繳。增值稅又是怎樣征收的?
一、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在代開發票環節不再隨征個人所得稅。由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依法預扣預繳或代扣代繳稅款。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第八條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公司A與公司B共同承建開發某項目,共同向銀行申請貸款,A、B約定,委托A作為雙方代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銀行將利息發票開具給A。請問,B公司能否以A公司開具的利息分割單、A公司獲取的利息發票復印件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八條 企業與其他企業(包括關聯企業)、個人在境內共同接受應納增值稅勞務(以下簡稱“應稅勞務”)發生的支出,采取分攤方式的,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企業以發票和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共同接受應稅勞務的其他企業以企業開具的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企業與其他企業、個人在境內共同接受非應稅勞務發生的支出,采取分攤方式的,企業以發票外的其他外部憑證和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共同接受非應稅勞務的其他企業以企業開具的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左上角沒有二維碼,可以正常使用。是因為開票方的開票系統win10升級,導致漏打印的情況,若收票方有疑義的可以退回重開。
你好,我的廈門醫保卡原綁定的銀行卡和手機號均已更換,之前綁定的手機號和銀行卡都注銷掉了,沒有來的及更改。
現在無法修改我的綁定委托銀行卡,顯示是無效卡號,也沒有辦法改綁定手機號,因為需要原手機號碼的短信驗證。
請問我要如何才能順利更改綁定銀行卡和手機號。
1、若原手機號碼已停用無法接收驗證碼,基于用戶信息安全考慮,網站和手機平臺暫不受理此類情況,請到就近辦稅廳辦理手機號碼變更。 2、原委托代扣的銀行卡已注銷,需要到原開戶銀行辦理一卡通委托解綁,再重新建立一卡通委托。您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廈門稅務”,點擊“掌上辦稅—社保服務—銀聯一卡通委托”重新辦理一卡通委托代扣。
我與一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完工后因裝修材料以及工期的問題,我拒絕支付5%的尾款。裝修公司以我拒絕支付尾款為理由拒絕為我已經實際支付的裝修款開具發票。請問我可不可以為我已經實際支付的裝修款索要發票?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規定: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我公司在澳大利亞購買采礦軟件,現需要續費支付外匯。如何在國內代扣代繳增值稅開具普通發票?現當地稅務局臨時代開普通發票,享受50%減免征收。當地稅務局認為優惠政策使用不當,一直未開具。請問,外國軟件續費,稅務局應該如何臨時代開,適用什么稅率?
根據您的描述,您公司作為購買方,應當是收票方,而不是開票方。至于您后續提到的稅收減免以及臨時開票問題,由于問題描述要素不全,所以建議您直接撥打12366進行咨詢。
咨詢如下問題: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為我司提供招聘服務,招聘到的員工和我司簽訂勞動合同,我司自行繳交五險一金和發放工資,我司僅支付人力資源公司服務費,請問此情況下,對方應開具何種稅目的發票?是商務輔助服務——人力資源服務——服務費,還是經濟代理服務——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服務費?對方應該開具6%稅率,還是按照對方公司針對委托招聘服務和勞務派遣服務是否已經選擇簡易計稅的情況開判斷?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規定,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9%。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3%。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六)現代服務。
現代服務,是指圍繞制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商務輔助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
8.商務輔助服務。
商務輔助服務,包括企業管理服務、經紀代理服務、人力資源服務、安全保護服務。
......
(3)人力資源服務,是指提供公共就業、勞務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勞動力外包等服務的業務活動。
......
綜上所述,建議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我公司經營酒店,酒店所在房屋是租賃過來的,當時裝修酒店花了不少錢,賬上一直未攤銷完,目前想把酒店里所有的資產都轉讓給其他繼續做酒店的人,款已收,目前針對未攤銷完的長期待攤費用如何進行開票?
期待稅局這邊的專業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第191次常務會議通過)的規定:“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我公司成立后,因無實際業務,一直沒有進行發票票種核定,現因業務需要,公司需要對外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總金額為1億元。在電子稅局進行增值稅發票核定申請時,持票數量最高只能填25、且最高開票限額是10萬元版的,不能滿足業務需求。請問,對于初次核定票種但對發票需求量較大的情況,如何能申請到更多數量,更大面額的發票。(我公司想申請達到滿足每月能領百萬元版專用發票100份的需求)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9號)規定,第一條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有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當日辦結:(一)納稅人的辦稅人員、法定代表人已經進行實名信息采集和驗證(需要采集、驗證法定代表人實名信息的納稅人范圍由各省稅務機關確定);(二)納稅人有開具增值稅發票需求,主動申領發票;(三)納稅人按照規定辦理稅控設備發行等事項。……第三條 稅務機關為符合本公告第一條規定的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的新辦納稅人辦理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25份;增值稅普通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50份。各省稅務機關可以在此范圍內結合納稅人稅收風險程度,自行確定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票種核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