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規定: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根據財稅〔2018〕164號規定:“一、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 (二)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18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參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執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確。”
根據國稅發〔2007〕118號規定:“二、根據《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等規定,本通知后附的《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名單》中的下列人員,適用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其他人員不得比照執行: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附件1……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第四十七條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規定,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第九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利息……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第十九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單位職工在實踐活動中獲得獎勵,單位使用黨費進行支付,請問這種獎勵應該按照工資薪金中獎金的性質還是按照偶然所得中得獎的性質進行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規定: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規定:“一、關于企業差旅費中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我公司與境外單位開展再保險業務,向境外單位支付保費時代扣代繳了增值稅以及附加稅,請問該代扣代繳行為是否屬于《財行【2019】11號》文件中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代扣代繳稅款,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扣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且支付給單個扣繳義務人年度最高限額7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我司能否申請手續費?謝謝
根據《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費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第四條第(一)項第4目規定:教育費附加的手續費預算,按代扣、代收、代征所劃繳正稅的比例編制。因此,“三代”手續費返還的范圍應包括代扣、代收、代征的教育費附加手續費。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照各地政策規定執行。
我公司2018年代繳個人所得稅,應于2019年初由稅務局返還三代手續費,經與當地稅務局溝通,資金未返還原因為上級機關未撥款。至今已三年。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規定:
四、手續費管理
2.“三代”稅款手續費按年據實清算。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應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相關資料,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各級稅務機關應嚴格審核“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情況,并以此作為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的依據。
您好,我是河南一個體戶,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免征個稅嗎?政策依據是那個文件?
回復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規定,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五)經營所得;……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職工收到公司用于購買防疫物品的現金能免征個有所得稅嗎?
您好!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二、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上述文件中規定,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情況是不包括現金的,所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