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稅前允許扣除的工資薪金,含不含個人社保費和個人承擔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這里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是以扣完個人社保、公積金、個人所得稅來作為工資薪金,還是扣個人社保、公積金、個人所得稅之后的作為工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第九條 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見附件)計算應納稅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非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稅款扣繳方法保持不變,達到居民個人條件時,應當告知扣繳義務人基礎信息變化情況,年度終了后按照居民個人有關規定辦理匯算清繳。
你好,我問下,個人給公司干活呢,要求開發票,我不知道要開什么樣的,稅務局工作人員說是勞務。現在要扣百分之二十左右,關鍵就是個給人干天工的工資,幾千塊錢,再扣掉百分之20。是不是太高了?
根據您的描述,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八條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20000元的 20 0
2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第十一條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同時,勞務報酬屬于綜合所得,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并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
建議您根據自身的實際業務代開發票,如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是按上述規定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并由支付方代扣代繳;因勞務報酬屬于綜合所得,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收入額,并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
我公司員工與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期調往子公司工作,隨即與母公司解除勞動關系,該員工又與子公司簽訂新的勞動關系,母公司向該員工支付了離職補償金,這筆離職補償金是否適用財稅[2018]164號文“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
我們公司為非上市公司 員工離職后我公司回購該員工持有的公司股權(可能平價回購 可能溢價回購) 請問這種情況下 我公司需要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嗎?
請參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的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轉讓是指個人將股權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夫妻雙方于1988年結婚,2012年注冊公司,女方持有20%股份,2015年協議離婚,女方離婚時同意將20%股份歸男方所有。2021年,雙方才去稅務局辦理過戶,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規定:“
《2020年度兩區聯合扶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政策》申報的(四)人才獎勵與補貼,資金撥付到公司,企業須在資金到賬后兩個月內撥轉至相關人才個人賬戶。請問該人才獎勵與補貼撥轉給人才賬戶時,是否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適用于何種稅率?
燕三與王五共同購買兩個商鋪分別為101鋪和102鋪:
101鋪面積為94.4平方米,燕三所占份額為14.37%、王五所占份額為85.63%;
102鋪面積為16.29平方米,燕三所占分額為14.37%,王五所占分額為85.63%;
在2020年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附加中,我和妻子子女教育這一項,分攤比例是各50%,我和妻子個人所得稅都是由單位代扣代繳,2020年12月我和妻子工資已經發完,單位也是按照子女教育500元,在我和妻子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但我昨天在我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端在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中,將子女教育這一項作廢了;在妻子個人所得稅手機APP端將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中,將子女教育這一項分攤比例提到了100%扣除,請問這樣,妻子是否能在2020年個人所得稅匯算中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附加子女教育這一項扣除1000元的待遇,而我在2020年個人所得稅匯算中不再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附加子女教育這一項扣除500元的待遇?
納稅人申請開具稅款所屬期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個人所得稅繳(退)稅情況證明的,稅務機關繼續開具《稅收完稅證明》(文書式)。
您可攜帶身份證件在安徽省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