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同時在兩個單位任職,2020年1月份,分別從兩個單位取得年終獎,是否可以將兩處同月份取得的年終獎合并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辦法申報個人所得稅?
您從兩處取得多筆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自行決定哪一筆獎金單獨計稅并進行調整。您也可以將全部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你好!請問安徽省對企業發放給個人的交通費、通訊補貼有沒有一定的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以及企業發放的防署降溫費、取暖費能否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給員工發放的交通補貼、通訊補貼,并入當月工資薪金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所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稱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對于任職受雇單位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依法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單位每月發放工資里面有提租補貼和住房補貼這兩個項目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可不可以作為收入抵減額,在匯繳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1.根據財稅字〔1997〕144號規定:“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2.根據財稅〔2018〕164號規定:“七、關于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的政策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3.根據國發〔2018〕41號規定:“第十七條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主辦方舉辦一場佂名活動,設置一二三等獎。同時在佂名活動通知中明確獲獎作品的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一次支付獎金,永久使用,主辦方有權決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權其他組織和個人發布或發表入選作品,僅享有署名權。
這時如果獲獎取得獎金,個人所得稅是要按照什么稅目征稅?
若作品的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則作者僅按照主辦方要求提供服務,取得的所得應按勞務報酬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我是陜西西安一家做餐飲行業的個體戶,采用定額征收方式繳納個稅,想問下2020年我需要辦理個稅匯算么?陜西當地有沒有什么具體的政策?請明確告知是否需要個稅匯算以及具體的政策,最好是陜西當地政策。謝謝!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口徑的通知》(國稅函[2001]84號)第二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合伙企業名義對外投資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紅利的,應按《通知》所附規定的第五條精神確定各個投資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國公民在兩個公司工作
1.日本公司向我個人支付合同工資,扣除日本醫療和稅收等后,每月折合15000人民幣以美元匯到我中國銀行賬戶。
2.蘇州公司支付給我工資3000元,并交中國社保。
3.個人有房貸約1900元每月。可專項扣除
這樣我每年什么時候報稅,每年稅收多少錢,怎么計算?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規定:“一、下列所得,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中國境外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你好:以下兩個問題咨詢以下:
1、企業收到的市總工會返還的工會經費款,是否涉及繳納增值稅、所得稅?
2、企業收到的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款,是否涉及增值稅、所得稅繳納?
謝謝
1.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2.按照目前營改增政策相關規定,納稅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應繳納增值稅。